要理解政治,我们还必须了解人性——民主:一个最低限度的概念?
民主,就像19世纪的民族主义一样,或多或少被寄予了非同寻常的希望。特别是当经合组织国家是发达的民主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频繁的政变、军事政府、经济衰退和失败的政策时,民主被认为同时带来繁荣、增长、尊严和繁荣。
然而,在民主的概念上从来没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民主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直接决定政府的政策?只要人人都有投票权,民主的条件会得到满足吗?如果民主不能带来善政,是因为民主本身有问题,还是因为“真正的民主”没有落实?民主是解决所有发展问题的灵丹妙药还是纸上谈兵?几十年来,不同的政治理论家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罗伯特·达尔通过研究康涅狄格州一个城市的民主机制,提出了多元民主理论,他试图通过一本简单易懂的小册子来捍卫多元民主的概念、局限性和合法性。
“论民主”不是普遍真理,民主也远不是“多元民主”的定义。然而,在当今西方发达国家,多元民主的实践仍然势不可挡,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政治制度选择。从这个角度看,达尔的分析和论证仍然是我们理解民主制度的一面镜子。
民主的条件: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
与达尔在《论民主》一书中对民主的确立标准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使所谓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的区别在达尔的著作中得到了体现再一次。达尔希望建立一个规范的多元民主理论,因此有必要采用更具实质性的标准来界定民主的概念。然而,达尔的实质性标准仍然缺乏可操作性的定义。
类似的争议也可能出现在“议程的最终控制”上。只要政治上有“问责”,在什么意义上选民就不能最终控制议事日程?在美国参议院委员会拥有巨大权力的时候,有情况是委员会主席可以操纵政治议程。由于委员会主席是州参议员,只对某个州负责,所以某一领域的议程不受所有选民的控制。然而,委员会主席最终由多数党决定。理论上,选民可以通过强迫多数派参议员承诺更换委员会主席来控制议会议程。实际上,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这种选举动机可能并不强烈。那么,议程是被操纵的,还是选民没有注意到议程的设置?
更麻烦的是,定义本身可能不完善。例如,“充分了解”的概念被定义为每个选民都应该“有平等和有效的机会了解政策及其可能的后果”。同时,达尔也承认,时间因素会造成一个“合理的限度”。但问题是,时间本身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最大因素。卡普兰的“理性无知”是选民在有限时间内选择的理性行为模式。政党作为获取信息的捷径,应运而生。对于不同的选民来说,如何以及如何获得可靠的信息是有门槛的。当今天的“信息茧房”影响更大时,获取信息不仅是政治体制或公共部门的问题,还涉及到新媒体巨头、互联网公司等社会经济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