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消金提示:远离“征信付费洗白”骗局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涉及“信用信息修复”的相关规定,引起热议,甚至有不法分子趁机大打广告,宣称“征信可以修复了”。海尔消费金融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宣称“付费修复征信”都是骗局,但如有征信信息异议,可以通过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申诉。
本次出台的新规,修复的是失信信息而不是个人征信信息,“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信用信息修复指的是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一些不法分子宣称的征信修复”是为了赚取高额费用编织的骗局,他们利用消费者急于修正或删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手机号、验证码、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承诺为消费者处理好个人征信问题。一旦收取了高额服务费,却无法兑现承诺,直至失联,消费者才发现上当受骗。事实证明,这些诈骗分子,不仅不能帮消费者处理征信问题,还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他们还会恶意使用、倒卖个人信息。
个人征信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是客观记录个人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个人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个人信息主体享有知情权、异议权、投诉及诉讼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银行、金融机构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征信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通过这些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海尔消费金融提醒广大消费者,征信是个人在社会从事各种工作的“通行证”,一定要维护好个人征信安全,不要轻信征信洗白、征信修复等骗局,一旦有征信异议要通过正规渠道解决。